主页 > 头条 > >

天理何在,“无良开发商”请还商户房屋

发布时间:2021-04-09 11:14  |  来源:未知   |  作者:晨晨

天理何在,“无良开发商请还商户房屋

--青年路新都会无良心开发商张辉、马腾飞--商丘市钟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诈客户,逼迫受害人走上上访路,至今无果!

“2017年9月6日,马女士首付135万元与商丘市钟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年路新都会)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位于(青年路新都会)一套上下两层的商铺(马女士说:钟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板叫张辉,利用这种手段欺诈客户坑害百姓)。开发商承诺2018年7月31交房,推迟到2018年11月9号又交了20万才交房,马女士也交了相应的装修押金、维修基金、物业费、办证费、水费预存金等相关费用20885.28元后交付了钥匙,由于青年路修路,一直没有使用,就在今年2月份,马女士正准备使用时,才发现开发商马腾飞撬开门锁,在一楼屋里砌起了两面墙将房子分割,西面的房子卖给西户,东面的卖给了东户,中间的十来个平方说是消防验收需要,加的是一道狭长的死胡同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不通,能叫消防通道吗),以至于原本卖给马女士的商铺面积整个被他们三方侵占了,后来经查询是开发商没有经过马女士的同意,开发商自己改变了规划,硬将马女士的房子强行占用和拆分卖给东西两户,致使原本属于马女士的商铺没有了。马女士说:“我多次找到商丘市钟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马腾飞经理协商无果,负责人马腾飞经理还蛮不讲理口出狂言的说”(此事导致我在新都会售楼处心脏病发作,在我住院的20天内,开发商无一人过问):“你们随便上诉。(马经理意思是:他们后台关系很硬,不怕我们上诉、上访、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时间长,想拖垮我。是啊,我今年是一个六十多岁的人了,我也没有时间和能力和他们耗时间了)他们这种行为简直是无视政府存在,践踏国家法律尊严。这是我一辈子的心血啊!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求助贵媒体一定要帮帮我啊!”

马女士哭诉着说。

本来以为白纸黑字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又交了房领了钥匙,就可以高枕无忧。结果小区建成,门口道路修好,在她准备装修使用时,才得知她的房子竟然被卖给了他人。

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均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权;未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但开发商已交付的,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既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商品房的,依法支持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在先的买受人履行合同的请求。所以能否取得房屋权要区分购房人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以及是否有购房人已经办理房屋权。

(上图为:售房时,开发商提供的售卖房屋的位置图)

(此图为方案图)

结合马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明确商丘市钟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诈了消费者马女士。首先,从开发商提供的售房图纸可以清楚的看到,开发商卖给马女士的商铺属于正常商铺,但在今年讨要说法时,开发商才提供了方案图,此时图中显示为消防通道。也就是说开发商在将房屋卖给马女士之前就故意隐瞒事实,将消防通道虚构成商铺卖给马女士。退一步讲,即使方案图中的商铺真实存在,开发商将已经交付给马女士的房屋再次出售给其他人,该行为属于一房二卖,也属于欺诈。作为开发商,商丘市钟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样明目张胆的欺骗消费者,竟还敢叫嚣他们后台强硬,让马女士随便告,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底气,难道这样的嚣张违法行为就没人敢管吗?

综上所述,我们希望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和商丘市房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加强监管,也希望商丘市钟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出一个房地产企业应有的态度积极与马女士协商解决问题,不要让无辜的消费者受伤害。

关于此事的处理结果我们将会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晨子